【篇一】
區工商局組織的參觀“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的圖片展覽,使我們深受教育,作為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職能部門,擔負著打擊經濟違法違章行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職責。打造一支業務精通、作風精良、紀律嚴明的工商執法隊伍是工商部門實現公正執法、廉潔行政,履行職責、不辱使命的根本保證。
強化反腐倡廉教育,構筑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
教育是構筑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基礎。作為工商部門應該突出抓好四項教育:
1.基本理論教育。以黨的十六大精神、“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兩個務必”重要論述為重點內容。建立每季度、每月的學習制度;邀請相關人員作輔導報告。通過學習教育,使全體干部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不斷增強做好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2.黨風廉政教育。堅持“教育從嚴、關口前移、標本兼治”的原則,認真開展權力觀教育,嚴格執行上級黨風廉政建設的指示精神和國家總局、省局、市局的“六條”禁令,引導執法干部“多做防患于未然的事,少做亡羊補牢的事,不做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事”,進一步增強宗旨意識,自覺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
3.典型激勵教育。進一步深化“樹典型、學先進、爭一流”活動,在干部隊伍中樹立標兵典型,組織現場會,由身邊的工商干部代表講述自己的廉潔執法的親身經歷和體會,用身邊的榜樣激勵全體執法干部清白做人,干凈做事,奮發向上。
4.作風整訓教育。深化“作風整訓年”活動的要求,適時開展教育整頓,著重解決干部隊伍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執法作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組織開展以“改進作風作表率,提升效能促服務”為主題的機關作風建設,以作風建設作為突破口,深化機關效能建設,轉變觀念、轉變職能、轉變作風,努力提高服務發展、服務群眾、服務基層的工作水平。
強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構筑預防和懲治腐敗的體制防線。
1.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一是嚴格執行學習制度。嚴格落實學習考勤、學習檔案、個人自學、經驗交流、學習檢查和學習考核等制度。二是嚴格執行民主生活會制度。實現民主生活會內容與程序的制度化。三是進一步完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層層簽訂責任書,每年組織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考核。四是嚴格執行干部廉潔自律各項制度,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請示報告、禮品禮金上繳登記、述職述廉、任前廉政談話、誡勉談話等制度。
2.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制度。一是積極參與立法立規,完善市場規則。二是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權力的運作。三是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全面貫徹落實上級制定的各項制度和規定。四是實行違法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執行行政過錯責任追究,把執法責任落實到具體崗位和人員,依法糾正錯案,懲戒和教育責任人,追究單位責任和個人責任。五是全面推行行政執法辦案跟蹤回訪制度。六是大力推行政務公開工作。推進工商系統反腐倡廉工作。預防職務犯罪,做反腐倡廉模范標兵,做好本職工作,爭創人民滿意的公務員。
【篇二】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利益關系和分配方式多樣化,新生事物、新生問題層出不窮,人們的思想觀念、行為方式也呈現出日益多樣化和復雜化的趨勢,由此給黨風廉政建設帶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我們一些領導干部、甚至少數的高級領導干部,在這樣一個特定的歷史環境下經不起來自各方面物質利益的誘惑、糖衣炮彈的攻擊而淪為階下囚的事例屢見不鮮。
今年,為了配合紀律教育月活動,分公司組織六崗以上人員參觀了湛江市麻章看守所,結合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第一階段的學習教育活動,通過《實施綱要》、《預防職務犯罪》輔導課學習以及觀看《賭色筑囚籠》、《熱血鑄警魂》、《長安之路》、《根深葉茂》等廉政錄像片,使我認識到作為領導干部要從以下幾方面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1、樹立公仆意識,正確對待權利。
腐敗現象的本質是以權謀私,而決策權又是權利行使的關鍵。領導干部必須始終牢記黨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正確對待手中掌握的權利,要認清權利是黨和人民賦予的,自己要把這個權利用到為人民謀利益上,而不能用來謀取私利。要政治過硬,旗幟鮮明,忠于職守,弘揚正氣。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努力學習市場經濟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掌握必要的金融、經濟、科技、管理等知識。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真正做到廉政、勤政,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地防止和克服以權謀私的行為發生。要好好想一想:“參加革命是為什么?在領導崗位應該干什么?將來留給后人些什么?”。要樹立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的公仆意識,努力實踐江總書記“三個代表”思想,真正體現代表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一些領導干部腐化墮落的反面事例警示我們:越是職務高、權力大,越要警鐘長鳴,正確使用手中權力,不以權謀私,不以權壓人,要嚴于律己,秉公辦事,作好表率,這樣才能真正做到掌權為民。
2、建立監督機制,自覺接受監督。
個人權力不受約束是產生腐敗的溫床。應該看到,當前一些腐敗現象的產生是由于干部缺乏抵御腐朽思想的能力。因此,建立健全嚴密的監督機制,加強對干部的管理監督是非常必要的,只有加強對干部的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才能有效預防和減少腐敗現象的發生。一方面從組織制度上、從監督機制上加強對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監督,如開展企務公開制度、職代會報告工作制度,堅持集體領導制度等,通過這些制度使領導干部置于組織和群眾的監督之下,鏟除腐敗的根源和土壤,使領導干部不犯錯誤或少犯錯誤;另一方面作為領導干部,不論權力多大,地位多高,都要自覺地把自己置于組織和群眾的監督之下,做到模范執行黨的紀律和各頂規章制度,表里如一,做好表率。如果一個黨員、領導干部把自己凌架于黨紀國法之上,心存僥幸,鋌而走險,頂風犯罪,就必然走到向邪路,成為人民的罪人,走上一條不歸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