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耀紅
(一)
細節里的“味道”
怕寫作文的孩子有,怕唱流行歌的孩子恐怕不多吧。即算不敢當著大伙的面的唱,沒外人的時候,只怕也會冷不丁的來那么一句經典的罷,像我,就是這樣。
唱歌,一般人并沒把它當表演,純粹只是自我放松,一種釋放心情的方式。仔細想想,唱歌與寫作文其實一樣,都是一種表達。不同的只是它們用的手段。唱歌是用合著旋律的歌詞進行有聲表達,寫文章則是用文字來說無聲的話。
這么一想,作文實際上是件輕松快樂的事情!就像你閑著沒事需要唱歌一樣。
聰明的孩子還能從流行歌曲的歌詞想到一些表達的方法。不信?我跟你說件事。
快五歲的兒子上幼兒園全托,每周只接送兩次。春節過后,眼看幼兒園就要開學了,兒子老纏著我們問還可玩幾天。那天晚上,老婆給兒子洗完腳,讓他換一雙干凈襪子。
兒子眨巴著眼睛說:“媽媽,我在幼兒園的時候,每到晚上換襪子,我就想哭,但我忍住了。”
“為什么換襪子就想哭呢?”老婆覺得好奇怪。
“因為襪子上有媽媽的味道,看到襪子,我就想到家里”。兒子一句話,說得我們心里酸酸的。
兒子在幼兒園想家,是很正常的。他怎么說出“襪子上有媽媽的味道”這樣的句子呢?哦,我想起來了。原來,早幾天閑著沒事,我在家里唱卡拉OK,唱到辛曉琪的那首《味道》時特別來勁:想念你的笑,想念你的外套,想念你指尖淡淡的煙草味道,想念你白色襪子和你身上的味道。估計兒子是從他老爸那古怪的表情與歌聲里想起了什么,一不小心他就記住了“襪子的味道”。
兒子不知道什么是表達的細節,但他很偶然地就用到了細節。看來,用細節說話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喲。
我是寫些小文章的人,對《味道》這樣的歌詞,能好為人師地說得出它的好。你看,戀人間的想念是多么難以表達的體驗,但這幾句歌詞卻寫得很簡單,想念是什么?想念就是男友那臉憨憨的微笑,就是那件瀟灑的外套,就是那特有的煙草與襪子的味道。別小看了這幾個細節,你信不信,它的表現力勝過類似于“愛你愛得我心痛,愛你愛得我發瘋”之類的嘶喊與嚎叫!
兒子太小了,他不明白這些,他的表達憑的是直覺。幸虧兒子只記住了“襪子的味道”,算起來,這樣的歌真還有點“少兒不宜”呢。
適合中小學生的流行歌里同樣有很多這樣的例子。就說《同桌的你》吧。那里面不是有很多喚起你美好回憶的生活細節么?什么“向我借半塊橡片”,什么“誰把你的長發盤起”,什么“我給你寫的信”,因為這些細節,唱著唱著,你就想起了自己的過去的同桌,是不是?這就是細節的感染力。
其實,藝術表達上的事情都是相通的。你注意過湖南衛視“玫瑰之約”節目前的那個宣傳廣告嗎?先以一個口杯里插一支牙膏、一支牙刷顯示單身生活的寂莫,接著鏡頭切換為一去牙膏、兩個牙刷,并以畫外音表達單身者對愛的渴望。有了這兩個典型的生活細節對比,其他的話還用多說嗎?
我發現現在許多孩子作文,習慣于說大道理,像表決心似的,一聽就是“學生腔”,不是地道的“孩子話”。其實呀,細節的魅力就在于以少勝多。孩子眼里的細節與成人不同,它最能體現孩子的童真童趣。所以,如果你想表達一種意思,腦袋最好多轉幾下,看看有沒有好的生活細節可以寫到文章里,或者說你那些長長的說明是不是可以換成幾個生動的細節?
如果你一時還做不到,那么,平常唱歌或聽歌的時候,碰到類似于我上面講的例子時,再琢磨琢磨吧。
(二)
把“我”放進文章里
看到這么個標題,可能你沒把它當回事:把“我”放進文章里,不就是語文老師講的用第一稱形式寫嗎?這有什么好說的?
把個“我”字放進文章里,如果只是體現在形式上,那確實是不值一提的“小兒科”。但我這里講的 “我”,不光是一個人稱代詞,而是指屬于“我”的體驗與發現。
體驗是個蠻時尚的詞語,其實很好理解。體驗體驗,就是先“體”后“驗”。“體”就是要身體力行,“驗”就是心靈感受。體驗與發現不可分,前是因,后是果,體驗越深越細,發現就越多越新。還是說說唱歌吧。
有一年的春節聯歡晚會上,陳紅和蔡國慶合唱了一首歌。對,就是那首一夜走紅的《常回家看看》。你看歌里寫的回家體驗是多么細致而溫馨: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哪怕給媽媽刷刷筷子洗洗碗,哪怕給爸爸捶捶后背揉揉肩。
在這樣一個到處都是競爭的社會,到處都是行色匆匆的奔忙者。我們成天都在忙工作,忙學習,忙事業,忙各種各樣的應酬,我們對回家的感覺越來越麻木,越來越粗糙,但是,再忙再累,你都逃不出家的引力。
《常回家看看》正是以這種合家團聚的快樂體驗喚起了千萬人的情感共鳴!體驗了這份實實在在的快樂,對回家的含義也就有了新的發現:老人不圖兒女為家作多大貢獻,一輩子不容易就圖個團團圓圓,一輩子不容易就圖個平平安安。這首歌里沒有一個“我”,但我們一聽起來就像在說“我”,特別是那些外出打工的人,或是那些在鄉下成長而在城里工作的人,在某個月光很好的夜晚,在某個凄清的客棧,在某條顛簸的車船上,也許,他們的淚水就會在這樣的歌聲中悄悄滑落。
體驗與發現都是很自我的東西。你的文章要與別人不一樣,語言當然是一個因素,但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你筆下所寫的是不是你用心體驗到的。譬如童年,你不要一提筆就是什么童年多么快樂,最好先想想自己曾經真真切切經歷過的、體驗過的人與事。像羅大佑所唱的童年就很有意思,他寫童年的貪玩,就是“總是要等到睡覺前,才知道功課只做了一點點;總是要等到考試后,才知道該念的書沒有念”。他寫童年的好奇就是“沒有人能夠告訴我,太陽總下到山的那一邊,沒有人能夠告訴我,山里有沒有住著神仙”。你我仿佛都曾有過這種類似的體驗,唱這樣的歌便感覺特親切,特過癮。
體驗不是什么高深的玩意,你每天都是這樣那樣的活動,見過那么多人,經過那么多事,有過那么我的快樂與煩惱,能說自己沒有生活體驗么?但是,把這些體驗表達出來肯定是文章,但不一定就是好文章。好文章里的體驗總與屬于“我”自己的獨到發現相伴相隨。再舉一段你熟悉的校園歌曲吧。“潔白的雪花飛滿天,白雪覆蓋著我的校園。已是黃昏的雪地上,留下腳印一串串”。冬日校園的純潔與美麗是你我共有的。但歌中發現的卻是那深深淺淺的腳印,發現了這一點,這首歌的立意也就有了別一種角度。
還有一點,我覺得,要在平凡的生活體驗中有所發現,有時候,你可以讓自己換一換生活中的角色。像宋祖英演唱的《長大后我就成了你》就充滿著這種角色互換之后的發現:“長大后 ,我就成了你!才知道那教室放飛的是希望,守巢的總是你 ;長大后, 我就成了你 ,才知道那塊黑板寫下的是真理,擦去的是功利。”我們來歌唱老師,角度就獨特一些,表達的效果也就與眾不同了。
我想,有了體驗的自覺意識,哪一天,你一定會發現自己的文章盡管稚嫩,但它像一條清澈明亮的小溪一樣惹人喜愛,這條小溪里映著一個獨一無二的“我”。
(三)
從《籬笆墻的影子》說起
早幾年,聽過一段相聲,中間有幾句是評論《籬笆、女人和狗》那支主題歌的:
星星啊,還是那顆星星/月亮啊,還是那個月亮/山啊,還是那座山/梁啊,還是那道梁/碾子是碾子,缸是缸/爹是爹來,娘是娘……
演員調侃道:這不全是廢話嗎?星星是星星,月亮是月亮,這不等于沒說嗎?這當然是相聲演員特意安排的捧逗,笑過之后,我們大可以借這個例子琢磨琢磨漢語表達的奇妙之處。
我以為,《籬笆墻的影子》是一首很有特色的歌。每當聽到那特有的鄉村嗩吶,聽著那空曠、高遠、寂寥而憂傷的旋律,我的眼前會展現一派富有特色的鄉村畫面:星星、月亮、群山、石碾、艱辛勞作的爹娘、吱吱作響的油燈……
不錯,從表面看,歌詞的前幾句似乎是在重復你我共知的物事,但是,正是這種重復傳達著無比豐富的言外之意:山村的貧窮、閉塞和落后,歲月在亙古的時光中流轉、鄉村的日子總是這樣平靜無波。于是,幽怨、嘆息、傾訴、無奈、期待、夢想以及許多說不清、道不明的情緒全都蘊含在這幾句大白話之中。
這便是表達的神奇!言在此而意在彼,言有盡而意無窮。我們產生的這些聯想、獲得的這些感受,歌詞中并沒有如實相告,它只是呈現出一組意象,一組畫面。意象在“說話”,畫面在“說話”,你的心靈在“說話”,唯獨作者自己卻沒有“說話”。這是一種很妙的表達境界。
畫家黃永玉先生說他有一次去桂林七星巖溶洞觀賞那些奇形怪狀的石頭,本來是覺得挺美的,后來來了個女解說員,說這個是牛郎,那個是織女……這么一講,他看石頭的興趣一下子全沒了。我想,美的形象一旦呈現出來,每個人的美感都是不一樣的,欣賞的快樂就在這種左看右看上看下看都有興味的過程中,而不是急急忙忙得出一兩條結論。這個例子同樣,讓我想到的還是文學表達要“讓形象說話”,讓“心靈說話”。
形象本是客觀的,但一旦被我們描述出來便具有了強烈的主觀色彩,寄寓著我們的情感、思想和審美趣味。因此,寫形象并不等于機械的寫實,需要想象與聯想的參與。余光中先生說:“想象當然并不是胡思亂想,是要憑著物理、世態、人情來對現實有所取舍、有所強調,能夠超越時空,超越賞識的范圍,來把自然加以重組,作更自由而巧妙的安排。”這種想象最常見的表現形式就是比喻的運用。
余先生特意援引了柳宗元的《永州八記》中的一段:“其石之突怒偃騫,負土而出、爭為奇狀者,殆不可數。其嵌然累而下者,若牛馬之飲于溪;其沖然解列而上者,若熊羆之登于山。”余先生這樣解釋:第一句為實寫景象,第二句就寫想象中的形象了。怪石頭互相重疊,好像牛馬一路下山,來溪邊喝水一樣;有的很尖銳,沖然角列而堆疊上山去的,又好像熊羆、野獸登山一樣。這就是藝術的手腕。
動態的形象更容易引起我們的注意、聯想與想象。一般情況下,一張普通圖片的吸引力恐怕難以與一集生動動畫片抗衡吧。因此,我們以形象說話,還要追求以動態的形象說話。
“馬踏飛燕”是漢代雕塑藝術的精品。它展示的是一匹駿馬飛奔的雄姿,飛馬的后蹄踏到了飛燕的背上,飛燕似乎亦未察覺,馬的輕盈與速度可想而知了。這樣的作品之所以流傳千古而魅力不減,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展示了力量與速度的美。
請記住這句話:文字表達要學會用形象說話,進而用有情的形象說話,用動態的形象說話。
轉自k12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