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章程,章程不由國家強制力予以推行,但要求其下屬組織及成員信守,有一定的規范作用和約束力。那么章程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農業生產合作社示范章程范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農業生產合作社示范章程 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公司是以觀光旅游和會務度假為主的旅游景區和服務企業,為切實加強園區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國家財產及游客、職工生命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消防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公司總經理主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標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各部門負責人和各崗位職工均對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確保我園區消防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 各駐園單位和駐園民工,必須服從本公司消防安全的統一管理,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共同維護國家財產的安全。
第四條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屬地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監督。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企業法人代表為本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公司總經理受委托行使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對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第六條 為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我司建立了由公司主要領導成員和各部室負責人組成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安全保衛部是消防安全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負責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條 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有下列職責:
1、根據公司實際召開安全例會,宣傳、貫徹、執行消防工作方針、條例、規定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動、檢查、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點防火的專項治理工作。
2、組織制定對電源、火源、水源及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
3、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識,提高職工的防火安全意識。
4、組織防火安全檢查,研究制定重大隱患整改方案,并針對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下達“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消除火災危害。
5、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并將消防工作納入考評。
第八條 根據公司實際,建立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消防培訓及實際演練,積極開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兩會” 即:懂預防措施,懂園內各有關物品性質和消防設備性能,懂防火滅火知識;兩會:會滅火戰術,會使用和排除消防設備、器材的故障。 第九條 公司實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例行對園區進行安全檢查,特別是加強對客房、餐廳、倉庫、配電房等重點部位的巡視檢查,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條 各級領導必須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堅持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動全員安全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能的不斷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確保企業財產和人身免受火災危害。 第十一條 通過開展群防群治活動,組織職工結合崗位工作實際,擺現象、找問題、查隱患、定措施、搞整改,確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標的落實。
第十二條 防火宣傳教育內容:
1、深入宣傳貫徹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部門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2、教育職工掌握防火滅火常識和滅火技能,做到“三懂三會”。
3、 教育職工自覺遵守消防法規,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落實崗位防火責任制。
第十三條 防火宣傳教育和要求:
1、定期普遍教育:重點防火季節和重大節日前,利用會議、簡報等多種形式向全體職工進行以防火為中心的安全教育。
2、針對性的教育:平時根據檢查發現的問題和上級機關通報的火災
案例及時進行教育。
3、重點教育:對重點部位的員工,結合崗位特點進行操作規程和防火安全教育,對安全保衛以及服務人員進行提高消防專業素質教育。
4、個別教育:對調入生態園和內部調崗的職工,安全保衛部在其上崗前進行安全防火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對外來作業人員隨時進行防火和安全操作規程教育。
5、開展防火、滅火科技教育:通過組織“義務消防隊”活動和舉辦消防技術訓練班,聘請專業消防人員舉辦防火科技講座,提高職工的消防技術水平,改進消防工作。
第四章 火源管理
第十四條 明火作業管理
1、凡在園區進行焊接、切割、烘烤、精煉和噴燈等明火作業,由動火部門提出申請,安全保衛部在進行現場勘查后,負責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明火作業許可證》應注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用)火人及監護人、明火作業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并經主管領導、保衛部共同審核簽字后,組織實施。
2、明火作業必須在《明火作業許可證》批準的有效時間內作業,凡提前、延期或變更明火作業時間地點的,必須重新辦理相應手續。
3、明火作業前,在作業現場必須配備足量的相應消防器材,明火作業負責人對全體作業人員詳細講明動火方案和動火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異常情況、預防措施和處理辦法,做好作業現場的安全檢查及清理工作,安全保衛部派人對現場監督。
4、明火作業人員必須穿戴合格的防護用品,動火設備、工具應安全完好,相應的'附屬設備、工具應安全、靈敏、有效,發生異常情況動火人必須立即停止動火作業,實施救助措施。
5、 每天動火作業完畢,作業人員應清理作業現場,熄滅余火和飛濺的火星,并及時切斷電源,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離開作業現場。
6、動火作業完畢,安全保衛部應對動火現場進行檢查,監督作業現場的清理,確保安全。
7、大風天(4 級風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業。
8、未經批準私自動用明火的,安全保衛部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9、外來施工單位在生態園進行明火作業,必須履行我公司明火作業管理制度和其它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 爐火使用管理
1、使用爐火取暖的部門必須向保衛部提出書面申請,經安全保衛部審查合格后開據爐火使用證,方可安裝爐具。嚴禁私自安裝使用爐火。
2、爐具安裝后,必須經安全保衛部檢查批準方可投入使用。
3、使用爐火部門,必須有專人對爐火進行管理,并嚴防一氧化碳中毒。
4、需提前或延期使用由所在部門向安全保衛部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提前或延期使用。
5、嚴格執行爐火管理辦法:
⑴ 應做到“兩定、把三關、四有、五不準”。兩定是:定爐型、定地點。把三關是:把宣傳教育關、把爐火安裝關、把檢查驗收關。四有是:有制度、有專人管理、有指定爐火安放地點、有消防器材。五不準是:不準用易燃液體點火、不準在爐旁放可燃物、不準在爐旁烤衣物和
其它易燃物、不準無人封火過夜和看火人睡覺、不準任意挪動爐火。
⑵ 熱爐灰須用水澆滅無余火后,再倒入指定地點。
7、對違反制度者,安全保衛部必須勒令停火進行整改,對勸阻不聽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第十六條 吸煙管理
1、在公司倉庫、辦公區走廊、客房走廊、景區展館、醫療救護點內嚴禁吸煙,必須到指定地點(辦公室)內吸咽。
2、在指定的吸煙區內吸煙,煙頭必須熄滅后放入煙灰器具內,不得隨意亂扔。
3、吸煙區必須保持清潔,無易燃物品,如有易燃物品,停止使用,待清理后再行使用。
第五章 電源管理
第十七條 生態園電線和電器設備必須由持有上崗證的電工安裝、檢查、保養維護。定期對線路、變壓器、避雷裝置進行檢查測試,杜絕因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短路等原因產生火險隱患,確保倉庫安全。
第十八條 園區鋪設的配電線路,須穿金屬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
護,每個庫房應在庫外單獨安裝電源開關箱,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電。
第十九條 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嚴禁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 0 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照明燈頭應裝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米。電源連接線必須使用相應功率的護套線,確保安全送電,各種電器設備工作期間,作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離崗斷電。嚴禁在庫房內使用任何非作業用電器具。
第二十條 生產加工區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商品,嚴禁亂拉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裝置和漏電保護裝置,對各種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防火裝置。操作人員使用電器設備過程中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停止使用,及時向專業人員報告(電工、維修工)。
第二十一條 因施工需要必須架設臨時電器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提前向安全保衛部以及電工班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器安裝規范的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后及時拆除。
第二十二條 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管,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周,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第二十三條 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器線路和設施,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章 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第二十四條 消防器材的配置與使用:
1、 安全保衛部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各部門儲存物品的性能和各部位的滅火需要,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2、消防器材要懸掛在固定醒目處,做到防雨、防曬、防銹蝕、防霉爛、防凍。
3、全體職工對配備的各種消防器材,必須備加愛護,對擅自挪動或做與消防無關使用的,應及時制止,對勸阻不聽者交由安全保衛部按有關規定處理。
4、消防器材周圍不準堆放商品和雜物,不準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準在設施和器材上掛放它物,并保持整潔。
第二十五條 消防器材的管理
1、 根據公司實際,將對消防器材實行集中存放統一管理,并由安全保衛部負責定期進行檢查維修,保持其靈敏有效。
2、各重點部位所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各部室負責落實到崗位,不得丟失、損壞、挪動,如發現丟失、損壞要查明原因并上報保衛部,及時補充。
第二十六條 對違反本制度,按有關制度規定處理。
第七章 重點部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條 根據生態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公司確定配電房、庫房和會議中心、別墅區為消防安全的重點部位,其消防安全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上級部門及本公司頒發的各項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 重點部位所在部門主管領導應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抓好職工的安全教育、技術培訓,提高人員專業素質和消防安全防范意識,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第二十九條 重點部位員工必須熟悉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及消防器材配置情況,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須做到會使用、會保養。
第三十條 重點部位員工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明火作業管理制度。
第八章 消防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
第三十一條 依照逐級防火責任制,公司實行三級防火安全檢查制度,即公司月查、部門周查、班組日查。各崗位執行一日三查,即班前、班中、班后檢查。
第三十二條 公司值班巡查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加強檢查,做好當班記錄;發生突發事件和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置,并向上級有關部門或人員報告。
第三十三條 安全保衛部應堅持開展經常性防火安全檢查,并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監督機關適時開展各類專項檢查。
第三十四條 防火安全檢查范圍:
1、貫徹落實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情況。
2、火源、電源、水源使用管理情況。
3、消防器材、消防設施使用、管理到位情況。
4、生產設備及要害部位的防火落實情況。
5、火險隱患整改情況。
6、其它有關情況。
第三十五條 防火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火險隱患,依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級進行整改,對火險隱患,必須做出詳細記錄,建立檔案,依照“三定”原則,即定人員、定措施、定時間限期整改,不準拖延扯皮。對不能及時整改的火險隱患,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確保安全,并報上級備案。
第三十六條 凡有條件整改而拖延不改的,由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下達“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不按“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意見整改的,按消防安全獎懲制度執行。
第九章 火災事故調查、處理規定
第三十七條 保護現場:
1、撲救火災過程中,應注意發現和保護起火地點,盡可能保護燃燒后的狀態。
2、撲救后立即劃出警戒區域,限制無關人員進入。
3、在現場勘察后,經公安消防部門或保衛部同意,方可清理火場。
第三十八條 調查:由安全保衛部協助公安消防監督機構開展火場勘察和火災事故調查。
第三十九條 處理:由公安消防監督機構依據有關法規進行處理。
第十章 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第四十條 對在防火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和滅火過程中表現突出的有功人員,予以表彰和獎勵,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部門與崗位,予以批評以至必要的處分。
農業生產合作社示范章程 2
為規范生產管理秩序,明確崗位職責,優質高效的完成生產任務,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生產作業應做好科學規劃。要按照部門確定的工作目標合理規劃種植地塊、種植面積、種植時間、種植作物和田間管理,并合理設計生產作業配套需要的道路、水利、電力等基礎設施。
二、生產經營中的每一個環節都要制定明確具體的技術標準,并在開工前對員工進行技術培訓。應優先使用技術熟練的工人,對經反復培訓不能掌握生產技術的工人不得使用。
三、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注意安全生產。對使用機械作業的.,應由有資質的熟練工人操作。使用農藥、化肥要科學合理,采取防護措施。
四、應根據生產管理需要,合理安排階段性生產作業計劃。應至少提前一周安排好生產作業計劃,并在開工前準備好生產工具,安排好人員配備和技術培訓。
五、生產用工全部采用包工制。
農業生產隊長崗位職責
1、全面負責種植、田間管理、采摘收獲等生產活動的組織和管理。
2、監督和檢查種植和田間管理等各項工作的完成落實情況,及時發現并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反映,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3、對生產管理各項工作進行監督,督促生產目標的落實完成。
4、協調做好生產工具、生產資料的準備和后勤保障工作,組織安排各生產員工做好生產前、生產中的各項工作,建立良好的生產秩序。
5、具體組織落實種植、田間管理、用工記錄、日常生產管理等工作。要對基地生產作業進行全程指導、監督和檢查。
農業生產合作社示范章程 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農業園區的經營與管理,保證農業生產的安全和質量,加強對農業園區的保護和利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農業園區是指按照國家農業產業發展規劃,依法設立并管理的農業生產集聚區。
第三條農業園區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科學規劃,優化布局,合理配置資源;
(二)分類管理,實行差別配置,因地制宜,注重特色;
(三)市場導向,促進農產品優質高效生產,提高競爭力;
(四)注重生態環境保護,提高農業可持續發展水平。
第四條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全國范圍內設立的農業園區。
第五條本管理制度由農業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章農業園區設置和管理
第六條農業園區的設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符合國家農業產業發展規劃;
(二)具備良好的農田基礎和水利條件;
(三)有明確的農業產業發展規劃和發展目標。
第七條農業園區的管理機構應當依法設立,主要包括園區管理委員會和各類管理部門。
第八條農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是農業園區的最高管理機構,負責制定農業園區的發展規劃、管理制度,協調各類管理部門的工作,并向農業部報告農業園區的運行情況和工作進展。
第九條各類管理部門負責農業園區的具體管理工作,包括農田規劃、農產品生產技術指導、農業投融資、農業科技推廣、農產品質量監測等。
第十條農業園區管理應當依照農業生產和經營的需要,科學合理配置資源,促進農產品的優質高效生產。
第三章農業園區土地管理
第十一條農業園區應當優化土地利用結構,合理規劃用地,實施精耕細作,切實保障土地的質量和生產能力。
第十二條農業園區土地使用權的確權和登記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確保土地經營權的穩定和安全。
第十三條農業園區應當依法設立土地整治和土地改良項目,提高土地品質,增加耕地面積。
第十四條農業園區內的土地轉讓應當依法實行土地管理制度,嚴禁違法轉讓、抵押、拆分土地。
第四章農業園區農產品生產和加工
第十五條農業園區應當組織農民和農戶合理利用土地,實行科學規劃、種植技術指導和生產管理。
第十六條農業園區應當完善農產品生產標準,提高農產品的質量、安全和競爭力。
第十七條農業園區應當建立健全農產品加工體系,注重農產品的深加工和綜合利用。
第五章農業園區資源保護與利用
第十八條農業園區應當加強水資源的保護和利用,推廣節水灌溉技術,優化水資源配置。
第十九條農業園區應當加強土壤保護工作,推行有機肥料和綠色農藥的使用,減少土壤的污染和侵蝕。
第二十條農業園區應當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檢驗,確保農產品的質量達標。
第二十一條農業園區應當加強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保護和恢復農田生態系統的穩定性和完整性。
第六章農業園區信息化管理
第二十二條農業園區應當建立和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統,實現農業生產和管理的信息化。
第二十三條農業園區應當推廣和應用先進的農業技術和裝備,提高農業生產的自動化水平。
第二十四條農業園區應當加強對農業生產和管理的'數據統計和分析,為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第七章農業園區的監督和評估
第二十五條農業園區的監督和管理應當依法進行,對違法行為和不良現象要予以及時糾正和處理。
第二十六條農業園區應當定期進行績效評估,評估結果作為改進農業園區管理和決策的重要依據。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對農業園區違法行為和失職行為的國家有關部門和農業部門有權進行查處和處理,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農業園區應當在一年內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進行整改和落實。
第二十九條農業部有權對農業園區的管理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和審查,并根據需要提出整改建議和措施。
第三十條本管理制度的解釋權歸農業部所有。
農業生產合作社示范章程 4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農業項目管理,規范項目建設程序和行為,提高項目建設質量和投資效益,根據農業部<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辦法>以及省、市有關規定,結合縣農業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由縣農業局管理的、使用政府性資金(包括各級財政預算投資資金、國債資金、納入預算管理的專項建設資金、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等主權外債資金、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政府性資金)投資建設的農業項目的申請、安排、實施和監督管理。
第三條農業項目實行領導責任制。縣農業局長對局屬農業項目的實施負領導責任。項目建設單位的法人代表對項目申報、實施、質量、資金管理及建成后的運行等負總責。縣農業局產業發展科作為項目管理職能科室,負責局屬農業項目的規劃布局、組織協調、監督檢查。
第四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要嚴格遵循基本建設程序,包括提出項目建議書、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初步設計、施工準備、建設實施、竣工驗收、后評價等階段。小型項目或者田間試驗類項目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合并簡化程序。
項目前期工作
第五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必須嚴格按基本建設程序做好前期工作。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包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的編制、申報、評估及審批,以及提出開工報告、列入年度計劃、完成施工圖設計、進行建設準備等工作。
第六條項目建設單位根據建設需要提出項目建議書。項目建議書必須對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設地點選擇、建設內容與規模、投資估算及資金籌措,以及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估計等作出初步說明。項目建議書應由建設單位或建設單位委托有相應工程咨詢資質的機構編寫,經縣農業局統一行文,由產業發展科向上級申報。小型項目或田間試驗類項目,可由項目建設單位自行編寫申報材料,經縣農業局專家組審定后,向產業發展科提交電子版和紙質版備案,再由項目建設單位自行申報。
第七條項目建議書批準后,建設單位在調查研究和分析論證項目技術可行性和經濟合理性的基礎上,進行方案比選,并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總論、項目背景、市場供求與行業發展前景分析、地點選擇與資源條件分析、工藝技術方案、建設方案與內容、投資估算與資金籌措、建設期限與實施計劃、組織機構與項目定員、環境評價、效益與新增能力、招標方案、結論與建議等。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應由具有相應工程咨詢資質的機構編寫。技術和工藝較為簡單、投資規模較小的項目可由建設單位編寫。
第八條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后,建設單位可組織編制初步設計文件。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根據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和審批意見,以及有關建設標準、規范、定額進行編制,主要包括設計說明、圖紙、主要設備材料用量表和投資概算等。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批準后,可進行施工圖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均應由具有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的機構編制,并達到規定的深度。
第九條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總投資變更超過批準的項目建議書總投資10%以上,或初步設計概算總投資變更超過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總投資10%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審批機關報批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施工圖預算總投資變更超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總投資5%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審批機關報批初步設計文件。
第十條縣農業局系統各單位(包括機關各科室、縣農技中心各專業站、局屬各二級單位,本制度統稱為局各單位)均有爭取項目的義務和職責。局各單位應加強與業務線上各級主管部門的溝通聯系,積極向上爭資。鼓勵局各單位積極與外單位開展聯合項目,但必須經局長批準,并報產業發展科備案,接受局里的監督指導和財務審計。
項目實施管理
第十一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要嚴格執行項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等審批程序,必須獲得農業部或省級主管部門相應的批復文件。同時在實施前,還要辦理相關職能部門的工程規劃許可、環境影響評價和土地使用審批等手續。
第十二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實施必須嚴格執行“五制”,即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及竣工驗收等制度。同時要堅持先勘察、后設計、再施工的原則,嚴禁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
第十三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儀器、設備、材料的采購要按照農業部<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進行招標。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必須進行公開招標,確需邀請招標或不進行招標的必須經項目審批部門批準:(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二)儀器、設備、材料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四)單項合同估算低于本條第二款(一)、(二)、(三)項規定的標準,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第十四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施工依照有關規定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進行監理。土建或田間工程總投資在100萬元以上的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或房屋類建筑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必須由監理單位進行監理。
第十五條建設單位應嚴格審查監理單位的資質,依照有關規定確定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承擔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工程監理工作。監理機構受建設單位委托,對工程質量、投資使用、建設進度等內容進行監督管理。監理機構必須嚴格遵守工程建設和監理的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規范,獨立履行監督職責。
第十六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設備材料采購都要依法訂立合同,明確質量要求、履約擔保和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建設單位要按規定通過招標確定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必須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不得將工程肢解發包、轉包和違法分包,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第十八條建設單位必須在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納入農業部年度投資計劃并下達第一次項目投資計劃后的6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必須向農業部發展計劃司申請延期開工;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3個月。農業部第一次下達項目投資計劃后,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因故不能按期開工超過6個月的,農業部將暫停下達項目投資計-,責令限期整改;整改達不到要求的,撤銷建設項目,收回已下達的投資。
第十九條建設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審批文件,按照規定的期限完成各項建設內容,不得擅自變更建設地點、建設性質、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標準等。確因客觀原因需變更的項目,建設單位必須盡早向縣農業局提交書面報告,由產業發展科按程序向原項目審批單位申請辦理變更,得到 書面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二十條建設單位要督促施工單位和監理機構履行職責,加強對施工各環節的質量監控,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建設單位要會同監理機構監督施工單位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標準和規范進行施工,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健全工程質量保證體系、現場工程質量自檢制度、重要結構部位和隱蔽工程質量預檢復檢制度。建設單位要建立健全設備材料質量檢查制度,嚴禁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設計和施工規定的材料和設備。
第二十一條建設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規定,建設資金必須按規定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局屬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財務管理由財務審計科負責,實行分項目單獨作帳、統一管理的'財務管理模式,對項目資金設立專戶專賬,做到專款專用、專人管理,嚴格按基本建設程序、支出預算、投資計劃及工程進度撥付資金,所有開支均應遵循“先申請、后審批、再支出”的程序,嚴格落實一支筆審批制度。
第二十二條局屬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必須由局黨委明確一名局領導組織項目實施,并從相關單位抽調專人成立項目實施小組。小型項目或田間試驗類項目由實施單位負責人為項目責任人,并設置一名項目聯絡員。嚴格落實“一個項目一名責任人和聯絡員,一個月一次工作進度交流例會”的工作機制。
第二十三條項目實施過程中,建設單位必須主動積極加強與產業發展科的溝通聯系,以便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做到互動、靈活、高效。同時,產業發展科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督查,對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問題提出指導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四條每個項目的聯絡員必須全面掌握項目情況,每月22日前向產業發展科書面或者電話報告項目投入和進度等最新情況,再由產業發展科匯總后,于當月月底向局長匯報全局的項目進展情況。
項目督查驗收
第二十五條小型項目或田間試驗類項目由實施單位自行組織自查,接受縣農業局以及上級相關部門的工作督查和項目驗收,而且在項目驗收結束后,實施單位必須向產業發展科報告驗收結果,并提交一份完整的驗收材料存檔。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由產業發展科牽頭組織相關單位開展自查,接受部、省、市、縣相關部門的工作督查和項目驗收。
第二十六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完工后,建設單位必須及時向產業發展科提請對項目單項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再由縣農業局統一行文,向上級申請對項目進行正式驗收。
第二十七條為了確保局屬農業基本建設項目一次性通過驗收,各相關單位要密切分工協作。產業發展科負責協調聯絡上級相關部門,編制項目驗收材料匯編,匯總整理項目檔案資料等;財務審計科負責獲得相關單位的項目結算審核報告文件、項目資金審計報告,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整理歸集項目資金使用票據、賬目等;現場監督單位負責協調施工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提供施工階段的所有施工和監理資料,安排布置驗收觀摩現場等。
第二十八條要高度重視項目檔案管理。n型項目或田間試驗類項目由實施單位自行管理檔案。局屬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從申報到竣工的各個環節和各個方面所產生的文件、材料、資料等,都必須歸口產業發展科統一管理。項目順利通過驗收后,再由產業發展科將項目的所有檔案資料移交給局辦公室,按資料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存入檔案室。
第二十九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主要檔案資料包括:
申報立項階段:關于申報項目或編制項目可行性報告、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委托編制合同、可研報告文本及批復文件,項目初步設計委托編制合同、初步設計文本及批復文件,項目施工圖設計委托編制合同、施工圖文本及批復文件,下達投資計劃文件,項目環境影響評估意見,成立項目領導小組文件等。
招標投標階段: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縣發改局對招標方案的批復文件,招標公告紙質版與網站版,中標候選人公示紙質版與網站版,中標通知書,資格預審文件,中標單位投標書,中標單位技術標書,公證書等。
建設實施階段: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儀器設備采購合同(或申請政府采購的文件及批復),工程規劃許可批復文件,土地使用審批文件,開工報告,開工通知書,工程質量管理資料,工程質量保證資料,工程結算書,工程監理資料,工程竣工圖,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儀器設備試運行報告等。
竣工驗收階段:項目結算審核報告文件,項目固定資產移交手續,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項目資金審計報告,項目實施情況總結,其他有關審批、調整、檢驗文件和相關技術資料等。
項目宣傳推介
第三十條縣農業局辦公室負責統籌項目宣傳報道。局各單位應認真n好項目的包裝工作,策劃設計宣傳方案,努力提高項目的知名度,為全局爭取榮譽,也為以后爭取更多的項目打好基礎。
第三十一條對通過了可行性論證的項目,應積極組織對外宣傳,通過各種渠道聯系項目合作單位或個人,盡最大努力使項目最終能夠實施。對正在實施或已建設完成的項目,應組織好對外宣傳材料,利用各種相關場合、各種媒介對外宣傳,擴大影響。
第三十二條應積極主動向上級相關部門匯報項目的運作情況,努力爭取項目資金等支持。
第三十三條項目宣傳中必須嚴格財務開支制度,控制各種宣傳費用,做到以最少的開支達到最大的宣傳效果。
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所稱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農業部管理的基本建設投資,以擴大生產(業務)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增強農業發展后勁和事業發展能力為主要目的而實施的新建、改擴建、續建工程項目,包括種植業項目,以及農業部管理的科研教育、生態環保、農村能源、社會化服務、市場信息、質量安全等項目。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產業發展科負責本制度的實施、監督、修訂和解釋。
農業生產合作社示范章程 5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不同崗位的員工提供不同的薪資。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五、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六、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七、本規則是勞動合同之一部分,聘用員工違反本規章制度視為違反勞動合同員工守則。
2生態農業有限公司庫房管理制度
為了更好地發揮倉庫對物料的調配功能,規范公司材物的管理程序,促進公司的相關工作科學、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運作,確保公司材物不流失及各項生產工作所需材物符合生產工作需要,特制訂本制度
一、庫房類別、用途當前公司庫房分三大類;
1;消耗材料庫用途;主要存放各種農資及其他消耗品,如農藥、種子、化肥及公司前期剩余的建筑裝修材料等員工領用物品
2、非消耗品庫用途;主要存放各種工具,農機具及他可重復使用的物品,如鉗子、鋸子、耕土機、鋤頭等員工借用物品
3、員工用庫房用途;由于公司野外作業人員的作息時間與公司正式作息時間有差別,因此各部門的管理人員應提前一天把第二天所需物品從庫房領出、借出。臨時存放在各領用人、借用人在本庫房的指定區域,野外作業人員回辦公室需更換衣物的,在本庫房更換洗刷。
二、消耗材料庫出入庫流程
入庫;采購人員采購的物品需采購申請人認可,認可后交庫管員入庫,庫管員填寫好入庫單,入庫單其中一聯交采購人員,作為報銷憑證,一聯交財務,一聯庫管留存。
出庫;本公司員工(含試用)需使用消耗材料,首先自行填寫好領料單,交直接上級主管簽字認可,再將領料單交庫管,方可領取所需物料,物料包裝物需如數退回庫房。
三、非消耗材料庫出入庫流程
入庫;采購人員采購的物品需采購申請人認可,認可后交庫管員入庫,庫管員填寫好入庫單,入庫單其中一聯交采購人員,作為報銷憑證,一聯交財務,一聯庫管留存。
出庫;本公司員工(含試用)需使用非消耗材料,需到庫管員處在本人物品借用卡填寫好借用卡上對應欄目,庫管員方可借出其所需借用物品。借用物品歸庫時,歸庫的物品需保持借出時原狀,借出物品歸庫,庫管員需在借用人的借用卡上簽字
四、員工用庫房出入庫流程員工自行保管,自行使用。
五、庫管員職責
1、倉庫物品堆放整齊、平穩、分類清楚
2、庫房空間分區編號,標識醒目,朝外,便于盤存及領取
3、庫管員對公司入庫物品及時入賬
4、帳實相符、帳帳相符,及時做好日常帳薄登記、整理、保管。
5、對非消耗品物資盡量做到出庫、歸庫狀況一致
6、定期盤庫,每月20日盤庫,盤庫數據上報行財部及總經理,為公司及時采購物品提供參考依據。
7、年底會同財務總盤庫,填寫庫存物資統計表,各方清冊上簽字。
8、公司3天(含3天)以上休假,庫房各門窗貼好封條,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本制度可根據公司發展需要及時補充和修改,總經理簽字頒發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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